这是一首叙事诗,在写作上似乎有些类似曹植的《名都篇》。首联写天子的狩猎队伍,从皇宫出发经过上林苑到达目的地——闲田。“闲”字至关重要,它说明了天子狩猎不是在良田上举行,不扰民,不害农。二三联写射兔过程,描写了一个热闹紧张的场面,其中“一发遂双连”是直点题目。四联从人、弓两方面描写射猎场景:上句言狡兔,“含霜草”意指霜还未化的清晨时分;“向月弦”,状写弓被拉得极满,如满月,这是借弓称美皇帝的技艺。五联是承上联而来,“欢声”、“喜气”都是对御箭连中双兔的说明,“动寒木”和“满晴天”,极言随从者称颂山呼之声。尾联以议论作结,犹言吾皇实有武技,胜于只在诗篇中空见射猎之事的陈思王曹植。
此诗有两点值得注意:一、运用了衬托手法。狡兔三窟,兔子其实是一种灵敏矫健的动物,故很难射中,加上为示好生之德,狩猎时要让开一道,更增加了射猎的难度。但尽管如此,天子还是连中了两兔。射中双兔,除了因为有良弓之外,更重要的因素在于有百步穿杨的技术,而这种技术在反衬之下就显得尤为高超了,是对君王射艺的一种称赞。二、尾联含义深刻巧妙。陈思王曹植曾作乐府诗《名都篇》,写洛阳贵族子弟如何耽于斗鸡走马之乐,而无治国忧民之心,中间两度出现“我”字,看似自责,其实是刺世。诗人说“那似陈王意”,就意味着他写这首诗所抱的心情和曹植是不同的,并未对狩猎本事心存讽刺。文治武功向来是封建社会衡量好的君主的两个重要标准,此诗从一个方面,向读者展示了这种观念的影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