朱熹撰写的《诗集传》二十卷(后人并为八卷),是宋以后《诗经》的重要注本之一。他杂采《毛诗》《郑笺》及齐、鲁、韩三家之说,而以己意为取舍, 旨在探求《诗经》本义。这样,就使他的“传”打破了《毛诗序》的迷信,在理解上另辟蹊径。同时兼顾训诂与剖析义理,而以剖析义理为主,在阐释诗义上多所发明。这篇序文抓住有关《诗经》研究的几个带全局性问题,阐明了自己的观点。
首先谈诗所以产生的原因。他既沿用《毛诗序》的说法,又引《礼记》加以补充,认为感物生情,情思生言, 由于充分表达感情的需要,就产生了合于音响节奏的诗。他强调“诗者,人心之感物而形于言之馀也”,突出客观外物的作用,对《毛诗序》“情动于中”的观点作了补充。
其次谈诗的教化作用。他根据感物形言有邪正是非的观点,把诗的教化分为两方面:一是在上的圣人“所感者无不正”,故而“足以为教”,这是上以诗化下的一面;一是常人所感虽杂,但“上之人”加以选择“思所以自反”, “而因有以劝惩”,这是以诗刺上的一面。这些观点,是对《毛诗序》“上以风化下,下以风刺上”的进一步发挥。他又指出, “昔周盛时”,诗教大兴;及至衰微,“遂废而不讲”。但诗教“被于万世”,在于孔子的删诗。这是强调圣人在发挥《诗》的教化作用中所起的巨大作用。
再次谈诗的体制及其流变。朱熹认为,风、雅、颂体制的不同在于它们是不同性质的乐歌:风“多出于里巷歌谣之作”;雅、颂是“朝廷郊庙乐歌之词”。他还沿袭郑玄《诗谱序》“正经”、“变风”、“变雅”的说法,对诗的流变加以具体阐释,并认为诗是“正”与“变”两方面的结合, “诗之为经”正在于这种结合,从而使“人事浃于下,天道备于上,而无一理之不具也”。这显然不同于《毛诗序》将“变风”、“变雅”仅仅归结为“王道衰,礼义废,政教失,国异政,家殊俗”的产物。特别是强调风诗乃“男女相与咏歌,各言其情”,变雅为“贤人君子,闵时病俗之所为”等,发前人所未发,较之《毛诗序》显然更符合《诗》的创作情况。
最后谈学诗的基本原则。朱熹明确指出,学诗的途径首先是按照风、雅、颂的不同体制分别“求其端”、“尽其变”、“大其规”、“要其止”,也就是要从整体上把握诗的基本精神;然后“章句以纲之,训诂以纪之,讽咏以昌之,涵濡以体之”,即通过“章句”、“训诂”、“讽咏”、“涵濡”,来探究诗篇的具体含义。最后, “察之情性隐微之间,审之言行枢机之始”,诗的教化作用就能落实到“修身——齐家——治国——平天下”的实践之中。把握诗的基本精神,探究诗篇的具体含义,从而悟出“修身及家、平均天下之道”,鲜明地体现了宋学的时代精神。
以上所谈《诗》所以产生的原因、《诗》的教化作用、《诗》的体制及其演变、学《诗》的基本原则,可以说是朱熹研究《诗经》、撰写《诗集传》的指导思想,其核心固然是强调《诗》的教化作用。朱熹在宋代理学勃兴的背景下研究《诗经》,鉴于他在知行关系上坚持“知先行后”、“行重知轻”、“知行相须”,其中不乏可以拣拾的“真理颗粒”,故而在《诗经》的研究中往往能别出机杼,断以己意。这篇序文就超越了魏以来墨守《毛诗序》解《诗》的樊篱,明显地体现出对汉儒的诗学观念的修正和突破,从而成为《诗经》研究中的一篇重要文献。
这篇序文在写法上也颇具特色。全文采用问答方式,通过四问四答, 自然地转移论题,使得论题醒目、条理井然,加之论说透辟、浅显,语言整饬、精炼,成为古代序文的名篇长久流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