此诗是诗人离开长安前往汉中时写给前来送行的宋常侍的作品。
首二句总说送行之事,提出“游人”与“客”双方以及“杜陵北”与“汉川东”两地。“游人”,诗中指宋常侍。“客”,诗人自谓。点明了离别的地点。杜陵自繁华,汉水空悠悠,这两处地名在古诗里经常出现,其符号意义远超过了地理意义。宋常侍在长安为尹式饯行,离情别绪即由此生出。
三四句转而抒情。“去”者,说自己;“住”者,指宋常侍。当此分手之际,不作丈夫的壮词,也不为儿女的呢语,而是着眼于彼此共同的流寓者的身分,以“飘蓬”作比。蓬草秋后枯萎,随风而走。诗人将自己与对方比成蓬草,见出对对方的理解,同病相怜之意与羁旅飘泊之情,已尽含在这浅近而又动人的比喻之中。
五六句着眼于年龄带来的变化。“秋鬓”,迟暮之年的白发。秋鬓本白,遇秋霜而愈白,“衰颜”,衰老的容颜。衰颜本不红,倚仗酒力而始显红润。这两句写衰老之态,抒迟暮之感,含蓄地表现了依依惜别的情怀。
末两句写别后相思之意。“别有”即“另有”。此二字于言外见意,意谓今日此地之别离情景固然令人难忘,但异日又将会有新的情景触动自己的离情。诗人拟想,分手以后,自己将因念友而失眠,由失眠而得以听到静夜里的啼乌声、风声,而啼乌声、风声如泣如诉,又会加重自己对友人的思念之情。诗人寓情于景,以景结情,显得别有韵致,情味绵长。
这是一首早期律诗。全篇都是律句和律联,但前两联之间并后两联之间都失粘;三四句处于颔联的位置上,本该用对仗,却只是两句一意的十字句而并不构成流水对。该粘而不粘,该用对仗而不用,这些都是律诗在演进过程中留下的一些重要的迹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