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争臣论》针对德宗时谏议大夫阳城,不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,身为谏官却不问政事得失的不良表现,用问答的形式,对阳城的为人和行事进行直截了当的批评,指出为官者应当认真对待自己的官职,忠于职守,不能敷衍塞责,得过且过。由于文章有的放矢,确实也使阳城改变了自己的作风,此乃后话。《争臣论》又作《诤臣论》。
《争臣论》在写法上采取问答的形式。首先由对方发问,提出阳城是“有道之士”的看法,并且阐述其理由。尽管是发问,实际上是希望得到韩愈的认可。这就迫使韩愈不能不就什么是“有道之士”,什么是“争臣”作一番论证。这第一轮辩论之后,对方其实已经势屈。势屈而不服,只有用狡辩的方式来应战了。认为阳城不是不谏议,而是不愿让君主负恶名,所以他虽有谏诤而外人不知。这个狡辩应该说是很难反驳的,因为在古代君主是神圣的,臣子确有不愿让君担恶名而匿其谏诤之迹,所谓朝回焚谏草,是为世俗传为美谈。论者企图以此而使韩愈语塞。但韩愈禀承的是原始儒家的政治原则,并不像一般人那样,把君主看得那样神圣。谏官之设,其前提就是君主会犯错误,所以作为谏官而隐瞒君主犯错误的事实,久而久之,就会使君主真以为自己是永远英明正确的。这种行为,其危害是显而易见的。阳城如果真像论者所说的那样,难道他是为了有意地让君主养成“恶闻其过”的危险习惯吗?第二轮辩论后,胜负已成定局。但对方仍然可笑地负隅顽抗,甚至到最后提出了与开始的观点完全相矛盾的理由,企图让韩愈最后收回对阳城的批评,但这只能使自己越来越失去道义的立场。全文的整个论辩设计,确实颇为精彩。
历史的事实是,阳城在后来陆贽遭贬官时曾经力谏,这说明他是一个有责任心的谏官。但他一开始任谏官五年不言事,确是不对。
韩愈(768年-824年12月25日),字退之,河南河阳(今河南省孟州市)人,自称“祖籍昌黎郡”,世称“韩昌黎”、“昌黎先生”。唐代中期大臣,文学家、思想家、政治家,秘书郎韩仲卿之子。元和十二年(817年),出任宰相裴度行军司马,从平“淮西之乱”。直言谏迎佛骨,贬为潮州刺史。宦海沉浮,累迁吏部侍郎,人称“韩吏部”。长庆四年(824年),韩愈病逝,年五十七,追赠礼部尚书,谥号为“文”,故称“韩文公”。元丰元年(1078年),追封昌黎郡伯,并从祀孔庙。韩愈作为唐代古文运动的倡导者,名列“唐宋八大家”之首,有“文章巨公”和“百代文宗”之名。与柳宗元并称“韩柳”,与柳宗元、欧阳修和苏轼并称“千古文章四大家”。倡导“文道合一”、“气盛言宜”、“务去陈言”、“文从字顺”等写作理论,对后人具有指导意义。著有《韩昌黎集》等。 ► 全部诗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