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首诗中的女主人公是一位表演弹唱的歌女。作者如同养鸟人欣赏笼鸟一样,正以一种得意的心情以及赞许的目光欣赏着她的演出。
一二句以形写神,以“如欲进”与“未肯前”描写歌女“恃爱”与“含羞”的神态:她凭仗着主人的宠爱,仿佛正要向听歌的主人走去;但她终于没有前进,原来她害羞了。这两句写的的歌女弹唱前的神情体态。她是坐着准备弹唱的,实际上并不存在由于“恃爱”与“含羞”作出的“如欲进”与“未肯前”的表示。也许只是在调弦弹唱时向前略微欠一欠身子吧。诗人便故作多情,笔底澜翻,极尽夸张渲染之能事。
三四句继而正面写歌唱与弹奏,用大特写镜头展示口唱与指弹两个动作。注意演员的“口”与“指”,这原是一般人的欣赏习惯。出现在诗人眼前的是“朱口”与“玉指”,“口”是红润的,“指”是白净的。由此美的局部,令人联想起这是一位年轻貌美的歌者,同时从“朱”、“玉”这两个肯定性的修饰词中,也隐约透露出诗人对歌者的爱悦之情。歌称“艳歌”,弦名“娇弦”,则又进一步写出它弹唱的动人。一个“弄”字,包含了“轻拢慢捻抹复挑”种种纯熟的动作,亦传达出演奏者沉浸于曲调之中的热烈而又细腻的感情。